项目节能报告,是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相关规定,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,并编制形成项目节能报告。需要做节能报告的标准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或耗电量500万kWh。
按照《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,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。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,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查。
承诺时限: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。
1、提供项目建议书、可研或申请报告。
2、建设单位简介
建设单位情况介绍,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成立时间、地点、注册资金、法人代表、主要业务范围、主要生产产品规格及年产量、企业近3年财务基本情况等;
3、项目名称,项目建设的理由及背景简要说明;
4、生产建设规模;
5、工艺技术方案,如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技术说明;
6、设备方案,含生产设备表、生产辅助设备表;
7、工程建设规模,包括项目用地面积、总建筑面积,提供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;
8、主要原、辅材料及外购件信息;
9、项目主要耗能种类、数量及主要耗能工序说明;
10、项目生产班次、年工作时间、劳动定员数量;
11、其它信息。
节能评估报告:依据计价格[1999]1283号及项目用能大小及工艺复杂程度,咨询费用为1-5万元